查看原文
其他

郴州两家长在微信群互撕,约架后大打出手,闹上了法庭……

湖南高院 2022-10-06

以下文章来源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,作者劝你住手的

孩子在校打架受伤,

家长微信群里讨要说法。

没想到双方越说越气,

口头约架后一方发出地址

并挑衅“你过来啊!”

结果……


基本案情


郴州市宜章县A女士的小孩与B先生的小孩系同班同学,B先生在其小孩班级家长微信群中向班主任报告称其小孩被A女士的小孩打伤。随后,A女士与B先生在微信群中发生了激烈的言辞冲突。

其间,B先生询问A女士住处表示要约架,A女士随即将自己的住址发给B先生并挑衅道“你过来啊”,后又在其小区门口等候。B先生不甘示弱,随即前往。

两人见面后,B先生打了A女士头部两拳和两巴掌。A女士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。经医生诊断,A女士的伤势为:脑震荡、左耳震荡伤伴神经性耳聋、软组织挫伤,花费医疗费共计7000余元。

2020年9月,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B先生行政拘留3日。随后,A女士为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,将B先生告上法庭。


法院判决


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原告A女士在本案中的经济损失数额为多少?A女士与B先生之间的责任承担比例又应该如何划分?

宜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B先生殴打原告A女士,致其耳部受伤,B先生应承担A女士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,共计14000余元;而A女士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打了B先生的孩子后,不仅未及时向B先生道歉,还在家长群发布不当言论,引发双方激烈的言辞冲突,在B先生问其在哪并欲找其约架时,A女士主动告知住址,并要B先生过去,因此A女士对其被打事件的发生具有部分过错,应自行承担10%的责任。

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先生赔偿原告A女士13000余元。


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,作为家长应当正确引导,并为孩子作出好的示范。倘若案涉双方都能有一颗谦让之心,懂得换位思考,就不会有后续事情发生,打架无赢家,遇事多谦让。



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65条

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


来源:郴州中院、宜章县人民法院、长安剑


●告别24%,告别36%,最新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式看这里!(附案例)

●预告片已经期待值拉满!消…失…的……信号……

●这个信访干部“亮”了!

●二手房房价上涨18万,房东反悔不卖了!法院这样判……

●湖南13部作品入围!第八届“金法槌奖”投票通道开启!

800万的房子低价转给儿子儿媳,法院判决撤销,究竟为何?

●完不成业绩就离职!这样的“军令状”有效吗?

●重磅!湖南高院出台制度整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“顽瘴痼疾”!(附细则)

●榜样力量 | 禹爱民:人如其名的“爱民”法官

男子被骗走7000元游戏装备后,转头诈骗多名未成年人装备,法院判了!

发生交通事故后,该如何举证?(附举证指引清单)

5岁男童在体育馆被流浪狗咬伤,馆方和监护人谁该担责?法院这样判!

超详细离职协议范本及使用方法解读!含工龄计算、离职结算等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